当前位置:

【益路共鄞】“检护山海 ‘益’网清‘螺’”——鄞州检察多元共治守护生态链

发布时间:2025-05-30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迎接2025年六五环境日,2025年5月21日,区检察院联合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区农业农村局、东钱湖经旅湖局、区资规局、区生态环境局、东钱湖镇人大等多部门共同发起“同享自然 同护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着力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科技支撑”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合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协同共治: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活动伊始,区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局、区生态环境局以及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宁波实验室共同签署了《宁波市鄞州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机制》,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合作防治等10项制度,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活动对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宁波实验室水生所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基地进行了授牌,今后基地将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河道、湖泊、饮用水源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和治理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会上,东钱湖镇人大主席胡张法为检察院6名青年干警颁发了“生态多样性保护志愿者”聘书。区检察院陈祺副检察长为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宁波实验室水生所2名科研人员颁发了“益心为公”志愿者聘书。区检察院团支部向青年干警发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青年倡议,为生态环境公益事业注入更多专业力量和新鲜血液。


普惠式兑付: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使用的新尝试

活动采取创新型防治手段,以定期收购福寿螺卵限制其繁殖量来控制其扩散。我院在东钱湖陶公村设立收购点,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的全程见证下,对东钱湖镇渔民捕捞的福寿螺卵以50元/公斤的价格予以收购,在生态公益基金中予以列支,并由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宁波实验室水生所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态公益基金主要在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向违法行为人追索生态损害赔偿金产生,其主用用途是生态环境修复,除了传统的直接修复外,我们检察机关还提出了“普惠式兑付”的新理念,将追索得到的损害赔偿金以公平、广泛覆盖的方式分配给受害群体或用于公共利益,本次收购消杀福寿螺卵就是我们践行‘普惠式兑付’的一次创新尝试,今后我们将定期收购福寿螺卵,以限制其扩散。”作为活动组织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陈燕如是介绍。

福寿螺卵收购现场


法治微课堂:一场生动的生态实践课

活动特别设置“福寿螺防治知识微课堂”,由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现场展示福寿螺卵标本,科普这种外来入侵物种"红卵军团"的惊人繁殖力——单只雌螺年产卵可达30万粒,其大规模繁殖不仅破坏水生植物系统,更可能传播寄生虫病。

院团支部的青年志愿者们手持特制铲除工具,按照“水面巡查—卵块定位—物理清除—集中消杀”四步工作法,对沿湖的螺卵聚集区展开精准清理。活动累计清理福寿螺卵40公斤,有效缓解了入侵物种扩散态势。青年团员志愿者小何感慨:“亲手清除螺卵方能感受到入侵物种的繁殖力和严峻的入侵态势,蓝天碧水,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我院团支部志愿者现场清理福寿螺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