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案不小办】打假“美丽”风险,检护美容安全

发布时间:2025-03-27

比常规美容保养见效更快,比面膜精华更有科技感......近年来,“光子嫩肤”等轻医美项目吸引了众多爱美之人的青睐。王女士是美容爱好者,最近她发现,自己常去的美容机构里新引进了一批仪器,宣传称“效果一样,价格优惠”,王女士不禁心动了。但她不知道的是,低价美容的背后,竟是一条“黑色产业链”。

2025年1月9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对徐某某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某明知是假冒的注册商标的某品牌医用激光美容仪,仍予以销售,最终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一、十倍价差,假冒美容仪流入市场

“正品要五六十万,我卖的却只要十分之一的价格。”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供述道。2023年7月,某医美机构运营人员肖某某在美博会上认识了徐某某,得知徐某某手上有其医美机构需要采购的美容仪器的货源,该光电美容仪器正品进价高达50万元,而徐某某告诉他,“我们这个高仿机器外观看不出来,效果也差不多,但只要几万块”。肖某某心动了,遂向徐某某购入假冒的美容仪器,花费5万元,徐某某从中非法获利5500元。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多次将假冒美容仪器销售给多家医美机构,其中涉案美容仪器共五次,金额达12万余元,获利达2万余元。

二、依法提起公诉,严惩售假行为

鄞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围绕假冒产品的销售链条重点审查了鉴定报告、销售记录和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最终通过比对商标标识、技术参数等,确认徐某某仿制产品与正品外观几乎完全一致,构成商标侵权。

“我知道是假的,而且许多卖家也是知道是假货才买的,卖假货来钱很快,商家还能吃回扣”,徐某某供述称。如今,假冒美容仪逐渐形成了“生产-销售-使用”灰色产业链,将黑心生产者和无良医美机构牢牢捆绑在一起。而这些未经过安全检测的产品,往往因为质量不过硬、工艺不过关,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也扰乱了良性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正品品牌的商誉。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督促被告人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2025年1月9日,鄞州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三、多维联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5年1月23日,被告人徐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徐某某当庭表示悔罪,并积极主动赔偿非法获利2.3万元,及时弥补了权利人公司损失。

下一步,鄞州区检察院将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查处违法机构情况,推动建立打击美容行业假冒伪劣产品长效机制,并督促行业协会发挥自律自净作用,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与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医美行业快速发展,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追求“高性价比”心理,通过销售假冒伪劣的美容仪器牟取非法利益,威胁公众健康安全。

检察官在此提醒,请警惕“天价折扣”和低价速效”宣传,科学选择医美项目。同时提醒广大医美机构应严格落实设备采购审核责任,严禁为降低成本采购“三无”产品或仿冒器械。对供应商资质、产品来源、检测报告等须严格核验,杜绝“知假买假”行为。商家若为短期利益铤而走险,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更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美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让我们共同守护健康安全的医美环境,以法律之盾捍卫“美”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