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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大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益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以区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牢牢把握“服务精心化、办案精准化、管理精细化、队伍专业化”的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写入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未检七色花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多项工作在全省推广或在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紧贴中心工作,努力以扎实的检察办案服务发展大局

争当保障民企发展的“护航员”。成立民营企业刑事司法保护办公室,在全国较早提出涉企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构想,对部分较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非刑罚化处理。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30人,同比上升66.7%。依法审慎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10人,不起诉3人,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全部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坚持“监督+服务”并重,在疫情严重期间办理某建筑公司申诉案,多次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延期征税”和按比例提取保留涉案执行款,使得该公司顺利拿到110万复工复产的“救命钱”,该案入选省检察院案例指导汇编。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出台提前介入知识产权案件侦查活动工作办法,确保精准有效打击。1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并被评为宁波市知识产权十件大事。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勇做推进扫黑除恶的“先锋队”。立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共起诉涉黑恶案件25件81人,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担当。依法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鲁爱珍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该案被评为全省刑事检察精品案件。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移送保护伞线索11件24人,其中2人已被刑事立案处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引导侦查取证,1起案件的引导侦查意见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优秀文书。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等工作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办理某串通投标案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优秀检察建议”,浙江卫视新闻联播栏目先后两次报道我院扫黑除恶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我院在全省刑事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甘为化解重大风险的“生力军”。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件100人,立案监督的1名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办理非法集资规模达60余亿元的小鸡理财、聚元财富等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多方会商等形式,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为受害人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针对日趋猖獗的车险骗保犯罪行为,创新打击角度,办理全省首例保险领域从业人员适用“从业禁止”案件,努力为服务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检察样板。扎实开展“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办理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31人。针对辖区拆迁工地扬尘、焚烧秸秆、建筑垃圾倾倒等环境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助推天更蓝、水更净。

二、聚焦法治建设,倾力以务实的检察作为提升治理水平

积极投入平安鄞州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972人,批准逮捕781人,受理审查起诉2739人,提起公诉2076人,案件量和人均办案量继续排在全省前列。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34件41人,努力为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召开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严从快办理全省首例起诉、全国首例判决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入选最高检首批10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全省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危险驾驶、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小案”987件,让平安以老百姓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显现。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1件23人。优化升级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在实地调研“一站式”办案场所时对该机制给予高度肯定。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提起公诉9件9人。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衔接,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努力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区矛调中心工作,先后出台入驻矛调中心实施办法、员额检察官信访接待实施办法等文件,实现全要素全员额入驻,努力让老百姓“最多跑一地”。最高检相关领导在实地考察时对我院入驻工作高度肯定,我院在全省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创新基层矛盾化解手段,出台轻刑案件“一揽子”调处机制,通过“一体化”办理、“多元化”调处和“链条式”监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层。该机制入围2021年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室典型事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全年共对20余起案件公开听证。在1起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时,困扰申诉人多年的“心结”得以化解,申诉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并鞠躬致谢。“鄞检e站”微信小程序开设“信服之窗”,开辟绿色便民通道,实行风险分级评估,对124封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努力让每一封“小信件”都承载检察为民的“大情怀”。

持续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布《2019年度刑事犯罪白皮书》,助力平安建设,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占有农用地、冒领拆迁安置房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1起亲生父母逼迫孩子乘坐营运三轮车跳车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实行“刑民一体化”办理,在追究父母二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支持撤销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关注老幼残等特殊群体出行不便问题,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听证会,努力化“有碍”为“有爱”。

三、抓好主责主业,全力以切实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求极致”的态度提升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81人,不起诉457人。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29人,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29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活动16件。在办理1起贩卖毒品案件时,从海量证据中细致分析研判后成功追诉主犯贩卖冰毒近500克的重大犯罪事实,该案已报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扎实推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对1起20年前的抢劫、强奸杀人命案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准确变更适用罪名,确保不枉不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4件,2件已发回重审并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针对执行机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市公安局出台规范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工作的工作部署。

“补短板”的勇气补强民事和行政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依法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的法律监督,办案数量比往年增加近3倍。提出民事抗诉案件59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多件虚假诉讼案件获法院改判,相关工作简报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联合区法院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推动行政检察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成功化解一起某超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在办理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4860平方米土地建造厂房的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创新监督手段,通过案件听证会的形式,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实际现状,提出分阶段自行拆除方案,得到各方一致认可。

“重实效”的担当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以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为契机,主动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全年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等外案件10件,重特大案件28件,实现四大领域全覆盖,办理的油烟污染案件获评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针对辖区内热废水直排入河道,造成环境热污染的情况,办理全国首例热污染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促成行政机关开展全区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叠加效应,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三周年十佳案例。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真正落地显现。对已办理的某风景区占用林地一案,违法人未按时补种树木而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起全省2020年度唯一一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部门收到起诉书后随即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现已整改完毕。经上级机关批准,该案作撤诉处理,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加强智慧检察办案支撑,推进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建设,入选省检察院第一批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

四、提升整体能力,奋力以笃实的理想信念引领队伍建设

激发队伍活力创先争优。突出党建引领队伍建设,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名干警制作的党课荣获全省政法系统第二届“永不落幕”微党课比赛“十佳微党课”以市检察院对我院党组政治巡察工作为契机,主动查摆问题,力行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工作推力。重视队伍专业化建设,借助“周二夜学”、检委会学习例会等平台加强民法典、刑事诉讼规则等的学习,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在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知识竞赛中我院代表队获得第二名。深化与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检校合作,着力推进人才培养、理论调研和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相关经验做法被评为全省检校合作十大典型事例。

加快改革创新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压实压紧办案责任。推出“智鹅”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对检察官办案“立体画像”,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该系统被评为全省智慧检察创新应用设计十佳方案并在全市推广。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年适用率85%,更好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比”数据呈逐月下降趋势,努力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的诉累。

接受内外监督树立公信。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5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工作,根据评议意见,狠抓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7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感受办案、监督办案。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的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联合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检察官与律师双向评议工作实施办法,在办案中坚持检律互评、检警互动,将检察办案置于“日光灯”下,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各方提升执业水平,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讲好检察故事成效显著。重视发挥检察文化对检察队伍的激励提振效应,完善院文化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省检察书画协会“笔道墨法”书法活动走进我院,与我院书法爱好者共同用笔墨讴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检察故事。未成年人普法栏目剧《七色花开》荣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三微”评选二等奖和最佳剪辑奖,并在央视12套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干警原创抗疫MV《微光》被学习强国发布,并被最高检、浙江发布等微信公众号转发。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念之间》获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等主办的第二届“玉琮杯”清廉微电影大赛优秀影片奖,系宁波市唯一获奖影片。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共有3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1个案事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入选总数量全市最多。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2名干警入选省检察机关“百名检察教官”。1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入选总人数居全市首位。连续三届均有干警被评为宁波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1名干警被评为宁波市三八红旗手,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区“最美鄞州人”和最美女性追梦人。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办法还不够多。二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得还不够具体,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标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各项检察职能仍面临优强项、强弱项、补短板、破难题的挑战。四是对标人才队伍建设新情况,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干部队伍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依旧存在。对于上述情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区当标兵、攀新高,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勇于担当,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法治思维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以高水平检察工作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用“检察蓝”守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注重通过检察建议、风险研判报告等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聚焦办案,在司法为民上坚定不移。着眼常治长效,谋划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突出打击医疗、教育、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犯罪,保障民生安全。继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突出主业,在强化监督上务实有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民法典精神引领检察监督理念,办案中严格执行民法典,通过法律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努力优化“案-件比”。坚持以民生民利为重点、惩治虚假诉讼为突破口,保障诉讼权利,维护司法权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合力守护公益。

四是政治引领,在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以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实务实训,紧抓案例教学,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聚焦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厚爱,争取以一流精神状态打造一流工作业绩,以一流队伍风貌铸造一流的鄞检品牌。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当标兵、攀新高,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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