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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1-02-05

  近日,我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去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审查逮捕16件23人,审查起诉44件93人,审查起诉案件数分别是2019年的3.4倍、2018年的11倍。

  从涉及罪名来看,商标类案件占比为98%。这类案件实施起来简单、获利巨大、犯罪成本小。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10件2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3件63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6人。

  从被侵权对象来看,涉及国内外多领域知名品牌。在商标类案件中,大部分侵犯的是国内知名企业注册商标,如奥克斯、飞科、茅台等,但也有不少案件侵犯的是涉外品牌,涉及德国、日本、美国、法国和瑞典等多个国家,如香奈儿、飞利浦、施耐德等。此类案件有进一步向生产领域、民生领域蔓延的趋势,涉及品类众多,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和安全隐患。

  从认罪认罚效果来看,权利人损失得到部分弥补。去年,区检察院在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共适用认罪认罚37件67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100%,人数适用率95.7%,绝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在检察阶段达成和解,为相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余元。

  《白皮书》显示,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犯罪特点: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外地,但本地知名企业渐成侵权目标;共同犯罪比例较高,家族化、地域化趋势初显;售假渠道以零售批发为主,平台逐渐由实体店向网店转变;商标犯罪主体呈低知化与传递性特点,商业秘密犯罪主体呈高知化和职业性特点;大多以低价吸引为手段,实现大量销售。

  近年来,我院以办案为中心,持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其间,一件案件入选最高检“2018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浙江省检察机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查处两件案件被计入宁波市2019年知识产权十件大事,3件案件入选宁波市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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